吉林省孤儿学校受厅级及以上表彰情况
1987年
★被长春市爱卫会评为“爱国卫生先进单位”。
★被长春市郊区评为“计划生育先进单位”。
1989年
★被吉林省绿化委员会评为 “全省绿化红旗单位”。
1995年
★被吉林省民政厅 、吉林省人事厅评为 “民政工作先进单位”(1994-1995年)。
1996年
★被吉林省民政厅评为“先进基层党委”。
1998年
★被吉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标兵”。
★被吉林省民政厅评为“先进基层党委”。
1999年
★被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评为“模范集体 ”。
★被中共吉林省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
2000年
★被吉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评为“关心下一代先进集体 ”。
2001年
★被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2000-2001年度)。
★被中共吉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标兵”。
★被吉林省民政厅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2002年
★被中共吉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评为“文明单位”(2001—2002年度)。
2003年
★被吉林省民政厅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先进单位”。
2004年
★被国家民政部评为“全国民政基层单位行风建设先进集体”。
★被中共吉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2003—2004年度)。
2005年
★被共青团吉林省委、省综治办、省民政厅评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被吉林省民政厅评为“全省民政基层单位行风建设先进集体”。
2006年
★被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
★被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办、民政部联合评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被吉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先进单位”(2004-2006年度)。
★被中共吉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标兵”(2003-2006年度)。
★被吉林省民政厅评为“先进党委”。
2007年
★被吉林省人事厅、省民政厅联合评为“吉林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
★被中共长春市朝阳区委员会、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评为
“平安朝阳建设标兵单位”(2005—2007年度)。
2008年
★被吉林省民政厅评为“先进单位”和“先进党委”。
2009年
★被国家教育部、民政部、残疾人联合会评为“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单位”。
★被吉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文明单位”(2007-2009年度)。
★被共青团吉林省委、吉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等15家单位联合授予“吉林省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先进单位”。
★被吉林省民政厅评为“先进单位”和“先进党委”。
★学校被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教育实验与课堂教学变革研究”分课题“中小学语文个性化教学实验研究”课题组授予2009年度课题实验研究“先进集体”。
★学校被授予“全国中(职)小学‘十一五’德育科研基地学校”。
2010年
★被吉林省民政厅评为“先进单位”和“先进党委”。
★被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管委员授予“绿化先进单位”,同时被命名为“园林式庭院”。
2011年
★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全国文明单位”。
★被国家民政部命名为“全国优秀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
★被吉林省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状”。
★被中共吉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被吉林省民政厅评为“先进单位”和“先进党委”。
★学校被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教育实验与课堂教学变革研究”分课题“中小学语文个性化教学实验研究”课题组授予“中小学语文个性化教学实验研究实验校”。
2012年
★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联合授予“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
★被吉林省公务员局、吉林省民政厅评为“全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
★被吉林省民政厅评为“先进单位”和“先进党委”。
2013年
★被共青团吉林省委等14家单位评为吉林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被吉林省民政厅评为“先进单位”和“先进党委”。
2014年
★被国家民政部评为“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先进集体。
★被省民政厅评为2014年度“先进单位”、“先进党委”。
2015年
★经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复查合格,继续保 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被吉林省总工会授予“省五一劳动奖状”。
★被吉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2013-2015年度“全省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
★学校被吉林省教育科学院基础教育研究所、教育部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校本科研基金重点吉林省办公室评为吉林省“十二五”基础教育校本科研先进单位。
★被省民政厅评为2015年度“先进单位”、“先进党委”。
2016年
★学校被中共中央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