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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我校获评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

近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关于通报表扬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通知》,我校获评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

“八五”普法以来,学校在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省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规划为指导,以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进程为中心,密切联系学校实际,紧紧围绕“八五”普法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组织领导,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教育活动。

学校以国家宪法日、五四青年节等为契机,先后邀请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高法、省检察官培训学院、派出所、律师事务所来校坐普法专题讲座;成立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聘请净月派出所所长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协助学校共同开展各项普法工作。同时充分发挥校园网站、微信公众平台、板报、廊报、手抄报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力求使全校师生都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依法办事;邀请长春消防来校用师生们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消防知识。形成了全方位法治宣传教育格局,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有效提高了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为关爱在校服刑人员子女,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学校党委班子经过反复调研,创新设立“党建+青苗守护”项目,对服刑人员子女在校情况、服刑父母信息、家属情况进行信息调查并建立档案。联合吉林省监狱管理局、净月监狱、长春市女子监狱等吉林省内各学生服刑父母所在监狱共同开展“青苗守护”项目,与服刑父母搭建桥梁,完成服刑子女的心愿。

未来,学校将持续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法治校园建设,为孤儿养教事业高质量特色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